《舌尖上的中國》第二季繼第一集《腳步》之後,第三集《時節》部分鏡頭再涉嫌抄襲。有觀眾發現,其中講述飛魚的四個鏡頭,照搬BBC紀錄片《生命》中內容。對此,該集導演胡博表示,一共五個鏡頭用了BBC的素材,但都經對方授權。無論是流程還是法律,都不存在問題。(5月4日《現代金報》)
  按說,品舌尖美味,講別樣人生,做為一檔紀實性很強的節目,如此節外生枝的被卷入“抄襲”之爭,很有些脫離正題。可就其“央央”大台身份,尤其國人眼下在原創、版權、誠信等諸方面表現出的“中國特色”,還真有必要來一些“小題大做”,做一番“歪題正解”。
  那麼,“有圖有真相”之下,一些網友的“明察秋毫”,特別能“較真”,是否屬“雞蛋里挑骨頭”?而製片方標榜的事出有因,真正“原創”,是否就那麼無懈可擊?
  憑心而論,網友在不明就里(製片方獲相關授權)情況下,能發現劇中“雷同”處,並能從原創、版權等角度予以質疑,確屬好事一樁,值得提倡與發揚。而反觀製片方表現,顯然不那麼十分“優雅”,非常“完美”了。
  比如在對片中飛魚鏡頭的處理上,其“被授權”當然無疑,“能拿來”也沒異議,然而,在“他山之石”,用以“攻玉”後,在畫面上註明其來源,在適當處標明其出處,總可以吧?要知道,片子不存在抄襲,不代表其就能與“完全原創”畫等號。既然製作時,有些鏡頭存在“複製”與“粘貼”,為何還要口口聲聲,一再強調其“原創性”呢?
  誠然,《舌尖上的中國》是美食紀錄片,人物、美食是主要部分,不可能花長時間和精力去拍攝飛魚習性(導演胡博語),但美食再可口,紀錄再真實,也不能成其如此“大膽”拿來的理由。事實上,公眾對其此番“舌尖美味”,還是很欣賞的,對其中的“人文理念”,還是很認可的。然而,當美味品鑒之餘,站在“舌尖”之上,再對咱們的原創氛圍、版權生態、社會誠信水準等,來一番“橫看側瞧”,進行一番“望聞問切”,情況就未必那麼樂觀了。
  正是在這個意義上,對“舌尖”上的“飛魚”,來一番“咬文嚼字”;對此喧鬧中的“抄襲”之爭,做一番“歪題正解”,很有必要。
  文/張蘭軍  (原標題:對“舌尖”上的“飛魚”,咬咬更健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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